云乔刚才就示意他了,这一回合由她来回应。
“针对检察员的辩护意见和回应,我们认为,鲁为所从事的是一
劳务行为,而非公务行为或者职务行为。
辩护人之前提到的《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》对‘从事公务’的理解有比较明确的规定。
据该纪要的规定,‘从事公务,是指代表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事业单位、人民团
等履行组织、领导、监督、
理等职责。’
‘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、
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。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,国有公司的董事、经理、监事、会计、
纳人员等
理、监督国有财产等活动,属于从事公务。那些不
备职权
容的劳务活动、技术服务工作,如售货员、售票员等所从事的工作,一般不认为是公务’。
本案中,鲁为的家电销售网
所
行的审
仅是形式上的审
。而且这
审
更多的是起收集、汇总材料的作用,其先垫付后领取资金的行为也类似于一
经手,而不
备职权或者职务
容。这
审
行为本质上是一
单纯的劳务活动,不
有
理国有财产的
质。
销售网
受财政
门委托
行形式审
并垫付补贴资金后,又取得了农民的委托代为向财政
门申领国家补贴资金,之所以会这样设计,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简化
程、方便农民,而不是
于行政
理职权行使的必要。
由此可见,鲁为
取补贴利用的是其劳务上的便利,是经手补贴款
转事务的便利,不
有
理、经营的
容,因而不属于职务上的便利。
综上所述,被告人鲁为虽然受财政
门委托审
农
的
份信息及购买资料,并在农
购买家电
乡产品时把补贴资金垫付给符合购买条件的农
,但其不是基于财政
门的委托
理、经营国有财产。
鲁为在家电
乡产品销售过程中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报冒领国家家电
乡补贴资金,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特征。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,完毕。”云乔说
。
……
第986章 时也运也
十分钟的休
后,合议
成员再次走
审判
,审判
行了宣判。
合议
认为,上诉人鲁为在家电销售过程中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,利用家电
乡补贴政策,虚报冒领国家家电
乡补贴资金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诈骗罪。
原判认定鲁为行为构成贪污罪,定罪不当,应予纠正。上诉人鲁为能当
自愿认罪,积极退赃,依法可以酌
从轻
罚。
据本案的犯罪事实、
质、
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对上诉人鲁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。
据此,市中院以诈骗罪改判被告人鲁为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,并
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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