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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祸(三)--临安十八年(1/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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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祸(三)

---临安十八年

“金人不可信,和议不可恃,相臣谋国不臧,恐贻后人讥。”

当岳飞写下这四句话的时候,时间已经到了绍兴八年,同时,这也是秦桧自绍兴元年拜相以来的第八个年头,当时,大概很少有人想到,他将要打破蔡京的纪录,成为赵宋开国以来在职时间最长的相臣。

前一年,是以秦桧为代表的主和派们取得重要成功的一年:河南旧地,似乎可以通过谈判要回来了,徽宗的灵枢,据说金人也愿意还回来了,开封城中的血火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,就好象高粱河畔的血火已经是一百五十年前的事情一样,也许,只要给那些不爱惜身体发肤的蛮子们一些岁赐,一切,又能恢复成过去那样?

但就是这一年,奉旨前去谈判的王伦,带着金人使节回到了临安,傲慢的来使高高的站着,他要求赵构跪下,他说,他来,是为了“诏谕江南”。

已经没有什么宋国啦,只有还没归服王化的“江南”,现在,诏书来啦,跪下吧,听着吧!

岳飞愤怒了,他鲜明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,“金人不可信,和议不可恃”!

他记得历史,却忘了现在。他清楚的记得海上之盟和太原城,却忘了先去打听皇帝的态度,忘了在上书前,先去分析、掂量、盘算和计较。

……所以,他只是一个将军,一个当时最优秀的将军,一个即将在四年后,被送进风波亭的将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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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这一年里,岳飞的上书当然是最醒目不过的。与之相比,这年还有一位叫胡铨的编修官,也曾经上书赵构,力陈议和之害,就较少的为今天的人们所注意。但是,如果我们要着眼于南宋文祸的话,这却是不容错过的一件事情。

因为,把“莫须有”三个字演化到了极点的“临安十八年”,正是以这件事为发端。从绍兴八年,秦桧以“狂妄凶悖”之名治胡铨以罪开始,高呼“男儿当为天下奇”的王庭珪,黯叹“天意从来高难问”的张元幹,“非笑朝政”的胡舜陟,“鼓唱浮言”的张九成,“讥讪”的李光,“朋附”的胡寅,声讨“夏二子”的吴元美,阐发“子不欲阴中人”的程瑀,誓言“九死以不移”的赵鼎,指望赵构“谨察情伪”的张浚……因着种种最奇诡不过的逻辑和论证,一一倒下。直到绍兴二十五年,秦桧去世的前夜,他还在审订赵汾“大逆”案的名单,要把“使行人到此,忠愤气填膺,有泪如倾。”的张孝祥勾兑入案,杀之而后快。

对此,清赵翼描述为:“秦桧赞成和议,自以为功,惟恐人议己,遂起文字之狱,以傾陷善类。因而附势干进之徒承望风旨,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讳者,无不爭先告讦,于是流毒遍天下。”

到最后,就连这个生逢“盛世”,亲眼见证了乾隆文狱的赵翼赵云崧,也不由得为之感叹:“其威焰之酷,真可畏哉!”

……是为,临安十八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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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说,在宋朝的时候,把重要的姓名,写在书房的屏风上,是上层社会中很流行的一种习惯,比如说,某位曾经吓得周邦彦钻床底的大人物,就曾经把宋某、田某、王某和方某这四个名字写在屏风上,生怕忘掉。

这天,在一德格天阁里,秦桧静静的坐着,一边翻阅最近送来的报告,一边梳理着自己的思路,过了一会,他站起来,用他那极有名,极漂亮的字体,在屏风上慢慢写下了三个名字:

赵鼎、李光、胡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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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鼎,曾与秦桧同为相臣,李光,曾任参知政事,相当于副总理,都是与秦桧长期纠缠,足以对抗的敌体,能和他们的名字这样列在一起,对胡铨其实是一种荣耀。

绍兴八年,时任枢密院编修官的胡铨,针对“诏谕江南”的金人,上抗疏《戊午上高宗封事》。

当时,王伦宣传说:“我一屈膝,则梓宫可还、太后可复、渊圣可归,中原可得。”对此,胡铨尖锐的指出:“自变故以来,主和议者,谁不以此说陛下,然卒无一验!”警示赵构说,如果合作,最大的可能就是“如刘豫也哉”,成为与伪齐帝刘豫一样,生死进退皆操人手的傀儡,在最后,他更大声疾呼,“臣有赴东海而死耳,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?”

胡铨的高呼,使他一夜间声振天攘,却也使他一夜间简在相心。秦桧的打击既快又狠,立刻就以“狂妄凶悖,鼓众劫持”之名,将他南贬福建为签判。为胡铨送别的陈刚中,刊印抗疏的吴师古,也被先后贬流。而或者是一德格天阁内那扇屏风的提醒,胡虽已南,秦未相忘。绍兴十二年与绍兴十八年,秦桧又先后两次下手,先把胡铨贬到广东,然后逐去了海南。

胡铨南贬,站出来说话的人并不多,但也始终都有,王庭珪写诗送行,说“痴儿不了公家事!”,张元幹为他叹息,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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